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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法

14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除本章第二節另有規定外,均應就銷售額,分別按第七條或第十條規定計算其銷項稅額,尾數不滿通用貨幣一元者,按四捨五入計算。

銷項稅額,指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依規定應收取之營業稅額。

第 19 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
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
    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五、自用乘人小汽車。
營業人專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
營業人因兼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因本法其他規定而有部分不得扣抵情形者,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與計算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第 32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但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
營業人依第十四條規定計算之銷項稅額,買受人為營業人者,應與銷售額於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之;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以定價開立統一發票。統一發票,由政府印製發售,或核定營業人自行印製;其格式、記載事項與使用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主管稽徵機關,得核定營業人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或以收銀機收據代替逐筆開立統一發票;其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第 43 營業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主管稽徵機關得依照查得之資料,核定其銷售額及應納稅額並補徵之:
一、逾規定申報限期三十日,尚未申報銷售額者。
二、未設立帳簿、帳簿逾規定期限未記載且經通知補記載仍未記載、遺失帳簿憑證、拒絕稽徵機關調閱帳簿憑證或於帳簿為虛偽不實之記載者。
三、未辦妥營業登記,即行開始營業,或已申請歇業仍繼續營業,而未依規定申報銷售額者。
四、短報、漏報銷售額者。
五、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者。
六、經核定應使用統一發票而不使用者。
營業人申報之銷售額,顯不正常者,主管稽徵機關,得參照同業情形與有關資料,核定其銷售額或應納稅額並補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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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高小姐問:甲公司向學校承攬營造工程,因下包廠商延遲完工,依約向下包廠商請求取得之和解金,應否開立發票?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營業稅法第16條第1項定義之銷售額,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銷方)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所以甲公司(進方)取得下包廠商(銷方)給付的和解金,並非因其銷售貨物或勞務所生,非屬銷售額之範圍,免徵營業稅,亦免開立統一發票,可書立普通收據並依法貼用印花稅票交付下包廠商。

【2012/12/1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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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簡易計算

銷項:開出去的發票,銷項稅額:金額×5

進項:收進來的發票(可扣抵者),進項稅額:金額×5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0,稱為應納稅額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0,則代表溢付,差額稱為留抵稅額

A情況:假設銷貨100萬元,進貨60萬元

100萬×5%=5萬元

60萬×5%=3萬元

5-3萬=2萬(應納稅額)

B情況:假設銷貨100萬元,進貨120萬元

100萬×5=5萬元

120萬×5=6萬元

5萬-6=-1萬元,差額1萬元 → 留抵稅額

營業稅屬代收代付觀念,您付款有給廠商5%,您有向客戶收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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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無進貨事實,取得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除涉嫌虛報進項稅額,應補徵營業稅並依法處罰鍰外,倘將進項憑證列報當年度營業成本者,尚須補徵短漏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所稅,並依法分別處罰鍰。該局說明,營業人無進貨事實,取得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其虛報進項稅額部分,已構成實質逃漏營業稅,除補徵稅額外,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5款規定,按漏稅額處5倍以下之罰鍰。另營業人取得不實憑證列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成本部分,因無進貨事實,核屬虛增營業成本,除剔除虛增營業成本後計算漏稅額,補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按漏稅額處2倍以下之罰鍰。又營業人因漏報營利事業所得額,致同步漏報未分配盈餘,應調增未分配盈餘計算漏稅額,除補徵未分配盈餘應納稅額外,並應依所得稅法第110條之2規定,按漏稅額處1倍以下之罰鍰。該局呼籲,營業人無進貨事實,卻取得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並虛增營業成本,將同時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5款及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10條之2規定,致須分別處予罰鍰,營業人不可不慎。 (聯絡人:法務一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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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八里區 蘇 小姐問:自行經營之民宿是否應辦理營業登記課稅?

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答覆:合法登記之民宿如符合規定條件者,得免辦理營業登記及免徵營業稅,至未符規定條件者,仍應營業稅法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課徵營業稅。該所進一步說明,鄉村住宅經依民宿管理辦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供民宿使用,如符合客房數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150平方公尺 以下,且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可視為家庭副業,得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至未符合上開條件之民宿業者或未依法登記而擅作民宿使用者,則應依營業稅法規定,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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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如已依規定向海關申報商品出口展示,於展示中或展示後就地出售,可申報適用零稅率。
該局說明,商品出口展示,原計 劃不出售,惟於展示中或展示後就地出售,出口之營業人應於收到外匯銀行通知匯入貨款之日,依銀行結匯匯率開立統一發票(現行外銷貨物得免開統一發票),於申報銷售額時,填入「零稅率銷售額」中「應附證明文件」欄,並檢附外匯收入款憑證影本及原出口文件以供稽徵機關查核。
該局指出,近年來營業人常以 商品出口展覽,以拓展外銷業務。如甲公司貨物出口參加展覽,展示後出售予當地公司,約定於售後15日內支付貨款,甲公司可於收到外匯收入之日,依銀行結匯 之金額,於當期申報營業稅零稅率銷售額。
該局提醒營業人,商品出口展示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規定,取具出口報單、外匯收入款憑證影本等證明文件,申報適用零稅率。若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而由員工自行攜帶出口,則無零稅率之適用。
(聯絡人:中北稽徵所陳股長;電話 25024181分機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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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進貨相關憑證與付款名不符=>幫助他人逃漏稅;虛報進項稅額及未依規定取得憑證=>行為罰

 

主題:財政稅務 - 510 施政:國稅 - 452 服務:其他 - IZ0
發佈單位:法務二科 聯絡人: 詹素滿 發表時間:2012/6/19 下午 04:30:00

本局表示,營業人購進之貨物或勞務,勿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免因虛報進項稅額及未依規定取得憑證,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漏稅罰與未依規定取得進貨憑證按總額處5%行為罰,擇一從重處罰。

本局舉例說明,A公司於100年1月25日向未辦營業登記之B商號進貨計5,000,000元,卻以C公司所開立之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並申報扣抵銷項稅額250,000元(C公司係以販售發票圖利),依規定A公司應補稅並處罰。

本局進一步說明,A公司虛報進項稅額250,000元,先擇定從重處罰之法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51條最高罰鍰1,250,000元(250,000元×5倍)與稅捐稽徵法第44條應處罰鍰250,000元(5,000,000元×5%)比較,本案應處罰鍰法據係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另A公司於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依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規定,應按所漏稅額處0.5倍罰鍰125,000元,惟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但書規定,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250,000元,本案應依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處罰鍰250,000元。

本局特別籲請營業人不要向未辦營業登記之商號進貨,以免因該商號提供非實際交易對象廠商開立之統一發票,而致發生虛報進項稅額與未依規定取得憑證之情形,不但補稅,還要處罰。

 

保護自身方式:

2018-08-22 00:25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國稅局近期發現,出現非實際交易對象卻開立統一發票的情況,有增加的趨勢,經過匯整個案的情況,特別提醒廠商進貨付款時,如發現收款對象與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不符,第一個動作就是暫緩付款,然後查對銷貨營業人是否真實。

國稅局官員強調,務必要等到查對確實,取得名稱相符的統一發票時再付款,也不嫌晚。並可避免遭到補稅與罰款。不要因一時疏忽,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的統一發票,得不償失。

為避免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的統一發票,營業人在收受統一發票時,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要注意六大重點。首先就是進貨收受統一發票時,應確認是否為實際交易銷貨營業人所開立,並核對發票內容的品名、數量、單價等是否相符。

其次就是進貨付款時,如發現收款對象與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不符時,應暫緩付款,查對銷貨營業人是否真實,等到查對確實並取得名稱相符的統一發票時,再付款。

此外,營業人進貨付款時,最好以劃線背書有抬頭的支票付款,尤其鉅額付款,更應以簽發支票付款,其抬頭與開立統一發票的廠商名稱必須相符,最好簽註禁止背書轉讓字樣。如貨款金額較小,以現金支付,則應請領款人在現金付款簽收單上簽名蓋章,並註明身分證字號、地址等資料,以利事後查證。官員還提醒營業人,儘量避免向來路不明的營業人或外務員進貨,即應確認銷貨人的身分,對接洽業務人員的名片妥善保存,所提供資料應影印備查,查證其統一發票相符後再支付貨款。另外就是必須保存好交易過程中相關憑證。

最後一項重點是,業者對於平時往來的廠商,應列有名冊,方便雙方交易往來聯繫,萬一取得不實統一發票時,也可作為佐證資料,證明發票的來源。國稅局並表示,只要未經檢舉及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並加計利息,可依法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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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8 條第1 款第2 目現定、一、所稱廣告

費包括下列各項……(二)廣告、傳單、海報或印有營利事業名稱之

廣告品,故營業人所印製載有其名稱之日曆、月曆,所取得之進項統

一發票,如確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者,即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至委託104 人力銀行刊登之人事廣告,所取得之進項統一發票,參照

財政部75 5 14 日台財稅第7522603 號函及77 9 17 日台財

稅第770661420 號函規定,核屬分類廣告性質,尚不得作為進項之扣

抵憑證,惟可作為營業人之費用支出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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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第十九條項目不得扣抵:

營業稅法
第十九條
營業人左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第三十三條所列之憑證者。
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五、自用乘人小汽車。

==================================================================
ps:以下條例供19條補充說明

第三十三條:
營業人以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者,應具有載明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
之左列憑證:
一、購買貨物或勞務時,所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
二、有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規定視為銷售貨物,或同條第四項準用該條款
    規定視為銷售勞務者,所自行開立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
三、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

第三條:
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貨物。
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為銷售
勞務。但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及個人受僱提供勞務,不包括在內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銷售貨物:
一、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以
    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
二、營業人解散或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與
    股東或出資人者。
三、營業人以自己名義代為購買貨物交付與委託人者。
四、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者。
五、營業人銷售代銷貨物者。
前項規定於勞務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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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第五點規定,小規模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應以本要點規定之純益率為準。如其於年度中途改為使用統一發票商號,應將查定營業額合併已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額一併申報。其免用統一發票期間之實際營業額如經調查發現高於查定營業額時,應按其實際營業額併計適用本要點規定之純益率標準予以核定;若併計後之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不包含土地及其定著物之交易增益暨不計入所得課稅之所得額)之合計數大於3,000萬元者,則不適用書面審核規定。
該局進一步舉例說明,假設A商號原為免開立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利事業,於100年4月以後改為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100年1至3月份免用統一發票期間之查定營業額為150,000元,經調查發現實際營業額為200,000元,依前揭說明,免開立統一發票期間之營業額應為實際營業額200,000元;另100年4至12月已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額為9,800,000元,據此,100年度應申報之營業收入為10,000,000元,符合「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第二點規定屬得適用擴大書面審核之案件,倘A商號為糕餅麵包店,其純益率為6%,課稅所得額應為600,000元,應納稅額102,000元(=600,000*稅率17%)。
該局特別提醒,小規模營利事業於年度中途改為使用統一發票商號,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時應詳加留意全年營業收入之計算,以免漏報營業收入,致違反稅法規定而遭處罰。【#244】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一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鄭琇方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111

適用擴大書面審核報稅的小規模營利事業,年度中轉換為使用統一發票的一般企業,財政部規定,其未使用發票期間的查定營業額,需與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額合併計算,年營業額逾3,000萬元以上者,不得再適用擴大書審報稅。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計算小規模營利事業的營利所得,是以財政部每年訂頒的擴大書審純益率為準。例如年營業額1,000萬元的小規模企業,其適用純益率為6%者,代表其應課稅所得即為60萬元(1,000萬元x6%)。

財政部指出,小規模營利事業的營業額多數由稅捐機關查定,當查定營業額達到每月20萬元水準時,即需核定使用統一發票。當營業人如在年度中轉換為使用發票身份,財政部規定,其適用擴大書審營業額的計算,應將查定營業額合併已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額一併申報。

同時,小規模營利事業在免用統一發票期間的實際營業額,如經調查發現高於查定營業額時,應改按實際營業額為準,併計使用統一發票後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數超過3,000萬元者,即不得適用書面審核規定申報所得稅。

舉例來說,假設A商號原為免開立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利事業,1004月以後改為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10013月份免用統一發票期間的查定營業額為15萬元,但經調查發現實際營業額為20萬元,依據財政部規定,免開立統一發票期間的營業額,即應以實際營業額20萬元為準。

因此當A商號在100412月轉換為使用統一發票商號時,假設已開立統一發票營業總額為980萬元。財政部指出,A 商號100年度應申報的營業收入即為1,000萬元(20萬元+980萬元)。

由於A商號全年營業收入總額仍在3,000萬元以下,符合「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仍可適用擴大書面審核。假設A商號為糕餅麵包店,其純益率為6%,課稅所得額即為60萬元,按營所稅率17%計算,A商號100年度應納營所稅額為10.2萬元。

財政部提醒,小規模營利事業在年度中途改為使用統一發票商號,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時,應留意全年營業收入的計算,以免漏報營業收入,導致違反稅法規定遭受處罰。

 

■擴大書審■

「擴大書面審核」也簡稱為擴大書審,是財政部為便於稽,針對全年營業額在3,000萬元以下的營利事業,規定凡是依據財政部所訂純益率申報營利事業所得並繳者,捐機關即會採用書面審核其申報案件,減少帳。

擴大書審案件因此具有減輕彼此稽徵查核壓力的效果。

舉例來,甲公司民國100年度營業額為1,000萬元,假設財政部訂定其行業的擴大書審純益率為8%,依據現行營利所得率為17%計算,甲公司應納的所得額即為(1,000萬元×純益率8%×17% =13.6萬元。

換句話,在擴大書審制度下,甲公司繳納的所得只要不低於13.6萬元,國局通常即會依其申報並降低帳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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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年度都會選案,所以有下列狀況者,請注意:
1.查漏銷:
 1.1加值率偏高(高於同業利潤毛利率,依401申報書及營所申報書查核)
 1.2繳稅異常(連三期以上留抵未繳營業稅)
 1.3被檢舉或通報漏開發票
2.虛進:
 2.1提供資金證明
 2.2流程:請購->採購->驗收等
3.發票開立:
 3.1買賣業進銷品名應相同.

內營業人營業稅申報資料是否符合常態,例如:營業額高但加值率偏低、留抵稅額鉅大度存貨偏高;進貨量大但毛利率偏低,股東往來借方科目金額相對增加;申報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使用量大,但平均每一筆發票金額偏低;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收回作廢重開三聯式統一發票筆數偏多等異常情事,並運用營業人申報出口海關歸戶資料,就涉及虛報進項稅額、短漏報銷售額等進行營業稅選案查核,以防杜逃漏稅捐,維護租稅公平。
該局指出,為執行「財政部99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將透過上開相關資料分析營業人進銷申報情形,對有明顯異常之營業人深入查核或實地訪查,以杜絕虛設行號發生及以不正當方法幫助他人逃漏稅等情事;並針對進項金額鉅大但銷項加值偏低、免稅銷售額比例偏高、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或非營業用之不實發票申報扣抵,或係應稅銷售額卻開立免稅銷售額之統一發票,或應稅卻申報為零稅率銷售額,或無零稅率之適用卻申報為零稅率等異常營業人加強選查。此外,不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之營業人,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是否依同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亦為本年度查核重點。請營業人就營業稅申報及統一發票開立情形先自行檢視、過濾。
基於愛心辦稅理念,該局於查核前之99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為輔導期,營業人如因一時不察而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漏報、誤報零稅率銷售額,或以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等違反稅法規定情事,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請儘速向所轄分局或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加計利息外,將可免除按漏稅額處1至10倍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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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國稅局即將執行101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
主題:財政稅務 - 510 施政:國稅 - 452 服務:其他 - IZ0
發佈單位:審查四科 聯絡人:廖信德 發表時間:2012/2/8 上午 10:00:00
本局表示,將自4月1日起執行今年度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惟基於「愛心辦稅」之原則及「先輔導後查核」之方式,本局於正式查核前,即自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將輔導營業人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本局說明,本項查核作業係執行「財政部101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惟本年度將增加查核項目,即就觀光客-特別是大陸觀光客消費為主之旅遊休閒產業營業人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部分加強查核,以遏止漏開統一發票,逃漏營業稅,維護租稅公平;茲將本年度之查核重點及範圍說明如下:

(一)就涉嫌開立或取具不實發票之營業人加強選查;另就營業人與小型企業無交易事實,卻取得小型企業代為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及虛報營業成本或費用,或營業人分散營業收入等案件加強查核。

(二)查核免稅異常或比例偏高之營業人,有無將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進項稅額提出扣抵,或將應稅發票開立為免稅發票之情形;另亦鎖定以個人消費及其他非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之進項憑證列報為公司進項費用及虛報進項稅額案件。

(三)查核漏進漏銷、進項金額鉅大且加值率偏低、免稅比例偏高、留抵稅額鉅大或長期留抵等之營業人,有無依法取得進項憑證及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依法報繳營業稅;另亦加強查核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有無據實申報銷售額。

(四)加強查核非專營營業稅法第4章第1節計算稅額之營業人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是否依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報繳營業稅。

(五)透過全國海關提供之進、出口報單資料,查核申報出口異常之營業人有無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或以不實之出口,冒退營業稅及誤申報適用零稅率之情事。

(六)加強營業稅退稅案件之審核,如退稅達一定金額以上或退稅金額增加異常之營業人,列為選查對象,嚴查營業人有無取得不實進項憑證扣抵稅額或假藉虛增固定資產價格、以不實出口等手段,冒退營業稅。

(七)加強查核以觀光客-特別是大陸觀光客為主之旅遊休閒產業營業人,如旅行業者、旅宿業者、交通運輸業者、餐飲業者及觀光景點週邊營業人等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本局進一步指出,上開查核作業將運用營業稅申報相關資料並透過電腦系統分析營業人進銷申報情形,對有明顯異常之營業人深入查核或實地訪查,如統一發票稽查、稅籍清查等,營業人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本局呼籲,營業人如因一時不察而有發生違反稅法規定之情事,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儘速向本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加計利息外,將可免予處罰,否則若經查獲,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等相關規定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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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想漏開發票 當心查稅達人找上門

進銷發票控制,很重要.不要只想到短開發票,進項發票一直增加,會造成其它異常問題,如何處理?親愛的客戶,如果您有此狀況,我已建議您處理方案,..==============================…

引用自捷策的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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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銷發票控制,很重要.不要只想到短開發票,進項發票一直增加,會造成其它異常問題,如何處理?親愛的客戶,如果您有此狀況,我已建議您處理方案,..
二.國稅局真的會有裝成客戶去購物.用餐,看是否有確實開立發票.小店家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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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財政稅務 - 510 施政:國稅 - 452 服務:其他 - IZ0
發佈單位:審查四科 聯絡人:姜慧霖 發表時間:2011/12/12 下午 04:00:00
本局表示,部分零售業者於交易時以開立統一發票要加5%之稅金為由,不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經稽徵機關查獲而予補稅裁罰,單一營業人一年度查獲漏報銷售額將近5,000萬元。

本局進一步說明,轄區內某稽徵所即針對零售業者申報狀況進行分析,發現有特定營業人進銷比例不相當,加值率顯著異常,經予列選查核,就該零售業者之進貨資料及銷貨開立統一發票內容進行比對,而查獲有銷售貨物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之情事,涉嫌短漏報銷售額約4,700萬元,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3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予以補稅裁罰。

本局特別提醒營業人,國稅局除就營業人申報情形進行分析,另並落實稅籍訪查,以瞭解營業人實際營業規模,請營業人自行檢視有無因一時疏忽,漏開統一發票之情事,在經人檢舉或國稅局發函調查前,向本局所屬之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補報補繳,即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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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小心! 稅務人員就在你身邊

【記者劉菁菁、林中偉、陳俊文、張信宏、唐惠彥、林上玉報導】

稅務員查稅,最好的方式,就是喬裝消費者消費,像中區國稅局台中市分局專挑好日子,鎖定喜宴追查大型餐廳逃漏稅,稅務人員會扮成賓客入場,到承辦喜宴的大型餐廳查逃漏稅,做法是用「生面孔」,每次稽查都派不同人員前往,一組兩人,先選在靠近櫃台的位置觀察,累計兩位客人以上未開發票,再上前消費結帳,確認未主動開發票,馬上記點,幾乎「彈無虛發」。

這種實地消費查緝,稅務員通常還會刻意作「休閒」妝扮,並找親友當掩護,必要時,甚至帶小孩同行。

為了避免店家不「認帳」,絕不會落單,由於在場的人證很重要,有時候還會情商親友同行。

根據他們的經驗,加盟、老闆親自坐鎮的便利商店、小店舖,最容易漏開發票,而績效好的查稅高手,多半背後有龐大的親友團,充當他們的「線民」或諮詢顧問,並主動多方搜集情報。

稅務員實際消費查緝,若商家應開發票,卻沒開發票,會當場舉發,若是沒使用發票,就會觀察這家店實際營業狀況,事後核算是否達到20萬元營業額該開發票的門檻。

各地國稅局每年都編一定預算,讓稅務員花錢消費,查逃漏稅,以北市國稅局為例,一年至少百萬元,且消費範圍已從實體商家,跨到網路商家。

各地國稅局查稅目標量逐年增加,連中小企業、小商家都是對象,所以,夾報傳單也成為稅務員去查稅的重要線索。

另外,民眾檢舉案也是國稅局優先查稅的對象,通常巨額的逃漏稅,多半是員工或同行檢舉。中區國稅局表示,查獲逃漏稅金額超過4萬元,檢舉人還可獲得20%獎金,不過,以400萬元為上限。

2006/08/01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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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進貨應取得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統一發票,以免受罰2011/10/24

dear客戶: 1.如何查驗此公司資料及是否已有商業或公司營業登記,可在此網址查詢:http://gcis.nat.gov.tw/open_system.htm 2.營業人舉證:實際付款記錄.進貨單皆與發票抬頭一…

引用自捷策的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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