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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吃喝玩樂交際.非營業用(私人用),都不能抵營業稅。
但仍要打統編可入帳當費用抵營所稅。
(營業稅跟營所稅不同唷..;營業稅是二個月一次的5%(銷項5%減進項可扣抵的5%),營所稅是每年5月公司真正繳的稅20%。
別白收發票!這幾類支出不能抵營業稅 💸
進項發票可以抵營業稅,但並非所有的發票都能抵扣!如果誤把「不能扣抵」的發票拿去申報,不僅沒省到錢,可能還會需要繳納罰鍰💸
💡 為什麼不能抵?
稅法規定,只有「為了營利」產生的支出才能扣抵。像請客或犒賞員工屬於營運後的利益分享,就不能用來抵銷營業稅。
‼️以下是常見不能抵扣的支出類型
▸交際應酬:請客戶吃飯、送禮給合作廠商的費用。
▸酬勞員工:請員工喝下午茶、尾牙獎品、員工生日禮物。
▸非供本業使用:私人消費、或與公司業務完全無關的支出。
▸自用乘人小汽車:公司購入9人座以下小客車(及其維修費)。
▸沒拿對憑證:發票沒打統編、或收據種類不符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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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夥伴,交際費依法是要合法合理供營業用看發票就非營業用不合理性,經查獲也是要補稅的唷~
營利事業列報交際費應與業務有關且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為拓展業務或維繫客戶關係,常需餽贈客戶禮品或招待客戶,該等餽贈或招待客戶之交際應酬費用,應與業務有關並取具合法憑證,始得於規定限額內,認列費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交際應酬費用應符合一般商業行情,為避免其列報交際應酬費用顯失合理性,所得稅法第37條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0條規定,交際費應依進貨貨價、銷貨貨價、運輸貨物運價、供給勞務或信用交易收益額、外銷結匯收入等基礎計算得列報之限度超過限額部分,應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自行依法調減,不得列為當期費用。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於營業費用項下列報交際費新臺幣(下同)430萬元,已達上述規定限額,該局另查得該公司列報營業成本亦含有招待客戶餐費及購入禮品贈送客戶等交際費支出70萬元,乃予轉列交際費項下,轉列後交際費已超過限額,因此調減該等支出,調增課稅所得額70萬元,該公司因所列報之交際費超過法定限額,致短繳自繳稅款,除補徵稅額14萬元(70萬元×稅率20%)外,並應依所得稅法第100條之2規定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列報交際費,應注意稅法相關規定,以免因申報錯誤而遭調整補稅並加計利息。

(聯絡人:營所稅組曹審核員;電話2311-3711分機1222)

更新日期:11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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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賣2.5萬(含稅)
開立銷貨三聯式手開發票,即:
A未稅25000/1.05=23810(四捨五入)
B稅額23810*5%=1190 (這不能再四捨五入),因為會變1191,合計時會變23811元,多一元。
合計A+B=25,000 
例2:
開立銷貨三聯式手開發票,即:
A未稅1000/1.05=952
B稅額952*5%=48 (四捨五入)
合計A+B=1,000
以上為參考.
因為有時在計算時未稅不用進位,反是稅額要四捨五入合計加起來才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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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房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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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簽約時如房客為公司行號請注意依法租金當月累計給付超2萬時需給付時房客先扣繳10%租金扣繳稅額,單次給付超過二萬時補充保費2.11%(1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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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越來越多家銀行鎖住個人戶頭無法進行匯款.提款.轉帳。
個人戶如進出太頻繁.銀行現由AI判定會鎖戶頭,已越來越多人反應。
故如公司戶還在用個人戶收支者,請小心。因正常人的戶頭不會進出頻繁。
以下不止國稅局官宣,也有來洽詢的客戶遇到真的被查金流與申報差異甚大要說明而補稅+罰。多年賺的都不夠賠回去了還追溯到開業年度。不可不甚。
大數據時代來臨,國稅局銀行都在進步,越來越逃不掉唷。

國稅局對金流查核的標準非常明確:全年存入金額達到 240 萬元,且任意四個月單月存入筆數達到 200 筆 的銀行帳戶將成為重點查核對象。
除了金流金額和筆數外,國稅局還要求銀行定期提供涉及第三方支付工具(如 Line Pay、信用卡交易)的相關帳戶資料。國稅局雖不會逐筆查核,但會針對異常交易數據進行篩選,特別是那些頻率高且金額累積大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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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聞銀行紛紛鎖住存摺無法動用(被列警示戶),除了新聞上事件,還有幾項國稅局特別宣導給事務所注意:
1.網拍(高風險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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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越來越強大囉~利用人頭戶仍捉的到..並合併營收連補帶罰~
最近聽到都罰營業稅0.5倍..可能賺的都不夠罰@@
個人於網路平台經營多個拍賣帳號或賣場,銷售額應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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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繳的太少?
廠商都沒有發票,公司沒有進項,故有進貨或原料等,這必被營業稅查出異常(加值率過低);即會有沒有合法憑證的進貨或進料。
進銷貨不符合比例~
此案只有列出
營業稅,補+罰。
營業稅還會再通報營所稅,會另外案再追補+罰"
營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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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報支單/差旅報告單/請款相關單據/符合公司本業相符之活動缺一不可~
親愛的客戶,如有出差,請記得檢附唷~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列報員工差旅費,應提示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者,始得認列,其未能證明者,不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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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應農用,不可搭建物出租。但很多公司並不知情而租用,造成不能申報所得或面臨以後拆掉搬遷。
最常見都是搭鐵皮屋~而您如何簡易先判定可以設立登記公司或工廠..
1.所有權人提供此地房屋稅單,並能讓公司此址登記公司/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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