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簽約時如房客為公司行號請注意依法租金當月累計給付超2萬時需給付時房客先扣繳10%租金扣繳稅額,單次給付超過二萬時補充保費2.11%(114年)
例:
1/1甲(租客)向乙(房東)承租房屋,乙租金為36,000,則甲公司(行號)給付租金時要注意先扣:
租金36000
減租金扣繳稅金10%:36000*10%=3600(租金代房東先行繳稅予國稅局)
減補充保費2.11%:36000*2.11%=760(單次給付2萬內不用扣)
實付房東=36000-3600-760=31640.-
租金扣繳稅金及補充保費,租客扣下後需主動於期限內代為繳付予相關機關。
於次年度租客會提供房東扣繳憑單1/1-12/31共12個月合計如下。
給付總額租金36000*12個月=432,000
扣繳稅額3600*12個月=43200
給付淨額=388,800
房東即於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此扣繳稅額可抵減個人綜所稅多退少補。故房東不是少拿了房租,而是房客先幫您繳了稅金,此稅金會在5月房東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扣抵減。
房客需給付房租時自行製作繳款單並予以繳納後提供事務所,以利明年度開立扣繳憑單與申報。
租金扣繳稅線上繳款單: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44w/152
補充保費線上繳款單
https://eservice.nhi.gov.tw/2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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