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小人提
輔導服務及訓練課程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
目前每年度皆有此補助案,請注意申請時間。
內訓.外訓皆可。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告自109年12月29日起,受理申請110年度「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至110年10月31日截止。
公告事項:依據「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第5點。
一、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09年12月29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17時止(以郵戳為憑),符合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產業,及分署區域運籌資源平衡性考量產業或地區之企業,得優先提供服務,惟經費額度用罄時即不再受理申請。
二、計畫所提供之輔導服務與訓練課程辦理期間,自受理申請開始至110年11月12日止。
三、企業應向所在地之本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新北市、臺北市、宜蘭縣、花蓮縣、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
桃竹苗分署: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
中彰投分署: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雲嘉南分署: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市)。
高屏澎東分署: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原始公告及申請表單請至勞動力發展署網站 或110年度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網站下載。
作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計畫目的】
為協助小型企業強化健全人才培訓發展,透過輔導諮詢及訓練執行等措施,有效投資人力資本,促進就業穩定。
【計畫說明】
台灣中小企業占全體企業家數97.63%,因規模較小,對於人力資本投資,需針對性的措施予以加強輔導及協助,以強化健全人才培訓發展。透過本計畫提供人才培訓之輔導諮詢及訓練執行的服務,可協助減輕小型企業投資人力資本之成本,達到鼓勵企業辦理訓練之意願,及提升訓練品質之效益。
【適用對象】
1. 國內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營業(稅籍)登記,且受僱勞工參加就業保險之人數未滿五十一人之民間投保單位(以下簡稱企業)。
2. 訓練對象為本計畫提供服務期間,受僱於企業且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者。
【申請方式】
企業申請本計畫,應於本署所建置之資訊系統,並於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檢具相關文件,向主要訓練所在地之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提出申請。
【補助經費】
輔導服務及訓練課程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
【其他】
企業接受本計畫所提供之輔導服務及訓練課程辦理達三年者,本計畫不再受理申請。但當達第三年時,當年度與前一年度相比,增僱具就業保險加保員工人數達百分之三十以上,或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之每人平均薪資額度提高達百分之五以上者,得再申請本計畫最多二年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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