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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國稅局於今(100)年5月結算申報期間提供何種創新服務措施?

A:為簡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作業,國稅局今年將提供稅額試算服務措施。

Q2:什麼是稅額試算服務措施?

A:就是由國稅局主動幫納稅義務人試算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應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並將試算稅額通知書寄發給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免再填寫結算申報書。

Q3:納稅義務人需要事先申請,國稅局才會寄發試算稅額通知書嗎?

A:納稅義務人只要符合本項服務措施適用對象及條件,國稅局就會主動寄發試算稅額通知書,納稅義務人無須事先申請。

Q4:符合什麼條件的納稅義務人,國稅局會寄發試算稅額通知書?

A:納稅義務人98年度辦理結算申報經國稅局核定屬內容單純的案件,也就是所得額、免稅額、扣除額及抵減稅額資料符合一定條件,且99年度沒有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措施的情形,國稅局就會寄發試算稅額通知書。

Q5:什麼時候會收到國稅局寄發的試算稅額通知書?

A:國稅局會依照納稅義務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提供的退補稅通知送達處所地址或戶籍地址,於今(100)年4月25日前以掛號寄發試算稅額通知書。

Q6:要如何查詢是不是符合本項服務措施的適用對象?

A: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可以在今(100)年4月25日至5月31日,以其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或向各地區國稅局查詢。

Q7:沒有收到或遺失國稅局寄發的試算稅額通知書,可以申請補發嗎?

A:必須自行辦理結算申報。

Q8:收到國稅局寄發的試算稅額通知書後,應如何處理?

A:請先仔細核對通知書內容,包括所得資料、免稅額資料、扣除額資料及稅額計算等是否正確,如果納稅義務人核對通知書內容無誤並同意以該通知書所載內容作為99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應於今(100)年5月1日至5月31日辦理確認申報。如果納稅義務人不同意通知書內容或有其他應調整事項,應自行辦理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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