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40多年的傳產加工買賣鋼鐵公司,十年前開始每年或每二年被查一次帳就補稅20~30萬不等.

故找上了我,請教為何都被國稅局查帳補稅?請公司與事務所溝通,公司說事務所就是請他補稅,也說不出什麼.

我請公司提供國稅局來函查帳內容一看,立馬知道沒有做成本帳,國稅局光這一點就足夠來要錢了..因為要求提示成本帳冊就提示不出來,表示帳載成本數是假的並且沒有做帳.

經與事務所確認,真的沒有做成本帳,並告知因為公司無法配合做進銷存.

與公司溝通並詳述了成本的重要性後,我帶著小老闆親自去了一趟國稅局,讓小老闆更深信我所言.

就這樣開始,我親自跟著盤點,了解製程,在減少公司配合最少程度下,做進銷存及成本帳.金融風暴當年,巨大的虧損,因為做了成本帳及稅務簽證,讓這巨大虧損得在盈餘十年內抵減(後面賺錢年度可先扣掉虧損有盈餘才繳稅),公司也一直在進步配合,也不再被查帳補稅.

今天收到來信,我覺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鋼鐵公司感謝.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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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應注意事項(進口)

 
 

網路交易應注意事項(進口)

 

網路賣家跨境網路交易進口貨物應注意事項:

消費者進口貨物應注意事項:
關務部分(郵包物品)
一、進口郵包物品的發票應隨附於郵包外箱或箱內,供海關查核。未檢附者,經海關認為有審核必要時,由郵政機構以書面通知收件人檢送。未檢附海關指定或依其他法令規定必須繳驗的文件,由郵政機構以書面通知收件人檢送。
二、進口郵包物品屬於應檢驗、檢疫品目範圍或有其他輸入規定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各該輸入規定辦理。
三、進口稅費徵收:
(進口郵包物品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下同)2,000元以內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但不包括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者,應按全額課徵進口稅費(捐)。屬零星物品者,除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外,應按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五規定的稅率課徵關稅;單項或屬同種類且歸屬同一稅則號別的物品完稅價格合計超過2,000元者,應分別按海關進口稅則所規定的稅率課稅。
()自國外進口之郵包物品,自同一寄件人,同一到達日寄交同一收件人,在兩件以上者,合併計算完稅價格。所稱同一到達日,指郵政機構加蓋郵戳於郵包發遞單上之日。
()寄交同一收件人之郵包物品,次數頻繁者,不適用「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關於免稅之規定(所稱次數頻繁,指同一收件人於半年度內進口郵包物品適用「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第7條第1項之免稅規定放行逾6次者。前述所稱半年度,指每年1月至6月及7月至12月。)
()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且非屬應辦理報關的進口郵包物品,由海關填發小額郵包進口稅款繳納證,由郵政機構投遞並代收稅款。
四、網購的物品寄往國外修理或加工,如果離岸價格沒有超過等值美金5,000元,寄件人應填具「郵寄待修、加工物品出口簡易申報單」,向駐郵政機構海關申請查驗。復運進口時應向進口地海關提交出口時申報的簡易申報單正本。
 
關務部分(快遞貨物)
一、進口快遞貨物的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委託報關業者辦理報關手續者,報關時應檢附委託書,並且在快遞貨物上黏貼發票或相關文件,供海關查核。
二、進口快遞貨物涉及輸出入規定者,不可以採用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應依一般進出口貨物的通關方式辦理通關。
三、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但不包括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自10671日起,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半年內進口貨物適用關稅法第49條第2項之免稅規定逾6次者,第7次起不適用前開免稅規定。所稱半年期間係指每年11日至630日、71日至1231日,統計次數每年11日及71日重新起算)。
四、網購貨物,因規格、品質不符,必須退回國外修理或換貨,不可以採用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應該依一般出口貨物的通關方式辦理通關。
五、如果違反申報規定,海關除依關稅法或海關緝私條例處分外,有涉及刑事或違反其他相關法規者,並移請相關主管機關辦理。
 
營業稅部分
一、依稅法規定,進口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繳納的營業稅由海關代徵。
二、進口貨物的營業稅額計算方式如下:
應納營業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進口稅捐+貨物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營業稅徵收率
三、空運快遞貨物或進口郵包,除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外,其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下同)2,000元以下者,免徵營業稅。
四、依照不同物流運送方式,營業稅的繳納方式如下:
()空運快遞貨物關稅完稅價格在50,000元以下者,得由快遞業者先行代繳應納營業稅額,快遞業者再向進口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收取;關稅完稅價格超過50,000元者,應依一般進口貨物的通關方式辦理。
()進口郵包離岸價格(FOB)在美金5,000元以下者,由海關核發稅單,連同郵包交由郵局送達並代收稅款;離岸價格(FOB)超過美金5,000元者,應辦理報關手續。
五、依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規定,快遞業者應將發票及可資辨識的條碼或標籤黏貼在進口快遞貨物上,供海關查核。
六、國內消費者向境外購物網站消費購物,可要求賣家出貨時在出貨單上載明實際交易價格,供快遞及報關業者覈實申報。

更新日期:1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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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費,需附帳單明細,樣張,並按所得稅法第8條第9款:「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工商、農林、漁牧、礦冶等業之 盈餘」指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屬本業營業項目之營業行為(包含銷 售貨物及提供勞務)所獲取之營業利潤。在公司支付費用後,10日內辦理中途扣繳申報。外加20%扣繳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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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未依限辦理結算申報或不申報,會受到什麼處罰?(2901)

 

這個問題分3點來說明:
1.營利事業未依限辦理結算申報,但已於接獲滯報通知書15日內補辦結算申報,經稽徵機關據以調查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者,應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徵10%滯報金;其屬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於103年度以前,應按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之所得額按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另徵10%滯報金;自104年度起,應按稽徵機關調查核定應納稅額之半數另徵10%滯報金。又加計之滯報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下同)30,000元,最低不得少於1,500元。
2.營利事業於接獲滯報通知書後,15日內仍未辦理結算申報,稽徵機關即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並按核定應納稅額另加徵20%怠報金;其屬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於103年度以前,應按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之所得額按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另徵20%怠報金;自104年度起,應按稽徵機關調查核定應納稅額之半數另徵20%怠報金。又加計之怠報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90,000元,最低不得少於4,500元。稽徵機關核定所得額後,如經調查另行發現課稅資料時,應再按補徵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
3.營利事業違反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未依限辦理結算申報,但在稽徵機關填發之滯報通知書送達前自行申報者,仍應依同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加徵滯報金;逾滯報通知書通知補報期限,而在稽徵機關送達核定所得額及應納稅額通知書前自行申報者,仍應依同法第108條第2項規定加徵怠報金。
(所得稅法第79條、第108條及第110第2項)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02條)

國稅局更新日期: 10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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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一定聽過這句話:「初期資金吃緊,能自己來就自己來」,所以大至財務管理、小至貼文做圖都自己硬著頭皮學。也許是這個原因,有新手提出疑問:

問題:各位會自己去辦理成立公司的手續,還是交給會計師呢? 聽說自己辦可以省一萬到兩萬不等的費用。

相信絕對不只一個人有類似疑問。對此,前輩們展開熱切地回覆:

主張自己辦的留言:

前輩一:行號自己辦,公司會計辦

前輩二:自己辦,可以學很多

前輩三:我是自己辦的,小本創業,登記公司不難,重點是有沒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前輩四:我是自己辦的,因為我的會計對這很有經驗,一天內作好。但錢的認証部分仍得請會計師幫忙。若不熟流程建議還是找會計師的好,少走冤枉路。

不過更多前輩認為,給會計師辦比較妥當,理由如下:

前輩一:這些問題真的是每個創業的人都要先自己想過啊,不過有專業的會計師幫忙,真的可以得到很多資源,我第一家公司有會計師,第二家公司就自己來,但我還是和會記師保持良好關係

前輩二:我是資本額一百萬的小公司,本來也想自己跑,但後來實在覺得太麻煩,就委託會計師了,我在新北6000搞定,還是讓專業的來吧!

前輩三:很多時候,當下感覺省了錢,事後卻付出慘痛的代價。有口碑的會計師,本身就不會太便宜,服務業提供的是有價值的專業服務,讓顧客肯定,砍價格或以便宜價格在市場上惡性競爭,不是好現象。對提升服務品質沒有幫助。

會計師不單是讓客戶省錢的工具,更必須提供具有價值的專業服務。

一個24小時可以討論細節的會計師,價格會和一般記帳士一樣便宜嗎?會計師也是要生活,要付薪水、房租、軟硬體設備折舊,還有累積多年工作經驗。

價值與價格?您們都是如何看待的呢?

前輩四:給人辦~+1 開公司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忙,我們的公家單位網站哩哩拉拉,電話沒有轉三四次找不到你要問的人,回答問題的人也超沒耐心(因為他們的對口平常都是專業人士,你不專業的問問題他根本懶得回答)

前輩五:錢要花在刀口上 ,要找就找有口碑的會計師,好的會計師會教你省錢,不好的會計師是會讓你花錢的。人生中一定要結識一個會計師朋友

前輩六:建議是給會計師辦..幾千元..不需要到萬.~
因為光程序..你跑來跑去的..你就吐血了~~

前輩七:

設一家公司,不難!格局不同,思考的方向就複雜多了。如果會計師收費只能提供您自己作到的程度,確實不需要花錢。

會計師要做的不是只有設立公司這件事情,而是要整體考量創業過程中所有可能的狀況,再來決定最佳的資本結構方案!

不過在某些事上面,你的時間寶貴,外包出去省下的時間反而能獲得更高效益。例如辦理公司成立手續這件事,前輩普遍認為應該直接請會計師處理。

從種子資金的三個F(Friend、Family、Fool)開始、作出第一筆生意的天使A輪,複製第一筆生意的天使B輪,到擴大規模的天使C輪,最後可能的IPO。一開始從組織形態的決定,勞健保的規劃、技術股股東的持股,股票面額大小的決定。這些都影響這個新創企業的未來成長。

習慣一開始就妥善諮詢專業與規劃的創業家確實是少數,穿著西裝改西裝的卻不在少數。

大家各有所好!

到這裡,相信大家的心裡都有自己的答案了,這的問題無絕對答案,每位創業者的資源與條件不同,最重要的是與大家討論,可少走冤枉路喔。

轉載http://tesa.today/article/898

★ 本文特色圖片來源:Pixabay

★ 責任編輯:老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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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綜所各項扣除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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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稅新措施,「健保卡及密碼」查詢申報更便利

 

     本局表示,為提供更便捷的網路報稅服務,國稅局今(105)年新增以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的健保卡(簡稱「健保卡及密碼」)作為網路報稅憑證,查詢104年度所得、扣除額資料及辦理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
     本局指出,為減輕納稅義務人報稅負擔,並配合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於105年4月28日起提供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服務,納稅義務人除利用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或稽徵機關核發的「查詢碼」下載所得、扣除額資料及上傳申報外,今年新增以「健保卡及密碼」為通行碼,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系統查詢104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並辦理網路申報,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納稅義務人亦可辦理線上確認申辦。
     納稅義務人使用「健保卡及密碼」申報104年度綜合所得稅,必須先申請「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並設定密碼,申辦方式有下列2種:
一、臨櫃申請:納稅義務人持健保卡及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到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以下簡稱健保署)各地區業務組辦理註冊,註冊成功後,系統將發送註冊成功通知郵件至納稅義務人電子郵件信箱。
二、網路申請:納稅義務人備妥健保卡、讀卡機、戶口名簿戶號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連結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網頁(https://cloudicweb.nhi.gov.tw/cloudic/system/Login.aspx),依序點選「電腦環境檢測」、「下載元件安裝檔」及「首次登入申請」,並填寫網頁註冊資料及設定密碼,於電子郵件信箱收取確認信後,透過健保卡驗證點選確認回復,即完成註冊程序。
     納稅義務人亦可透過已完成註冊的健保卡,利用健保署提供的各項網路服務,線上申辦各項健保業務,例如下載健康存摺,查詢就醫用藥狀況、個人未繳保費查詢與繳費等資訊、查詢本人及依附其投保眷屬的健保加退保明細,即時掌握個人及眷屬投保狀態。

    納稅義務人如對「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有疑義,請向健保署各地區業務組洽詢;報稅相關問題,請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二科  邱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06

104健保卡密碼報稅流程.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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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勞動檢查重點.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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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審=>不做成本帳提供進銷存者=>定期盤存制=>無法報列商品盤損

列報商品盤損 留意會計方法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經濟日報105.3.9
每年定期盤點庫存原物料和成品時,企業若發現有損失的狀況,可以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列報「商品盤損」。南區國稅局指出,企業若要列報商品盤損的科目,記得注意會計作帳的方法。存貨必須是採用永續盤存制、或經核准採零售價法者,才可適用,採定期盤存制者就無法列報。

根據所得稅法,商品盤損和災害損失、商品報廢的情形相同,都需要事前或事後報備,且符合相關要件,才能在申報所得時列報為費用或損失。如果不符合要件,所列報的損失無法獲得認定,將遭國稅局剔除、要求補稅。

南區國稅局提醒,企業應該注意盤點存貨的會計方法,以免無法列報損失。依照營所稅查核準則規定,只有存貨採用永續盤存制,或經核准採零售價法的企業,例如會計完備的百貨公司,才能列報商品盤損。若採永續盤存制,企業對於日常存貨的增減都必須隨時記錄,即時結算各項存貨的數量採定期盤存制者,存貨數量必須在期末實地盤點才能確定。

符合會計方法之外,企業必須在盤損事實發生後30日內提出清單並報備給國稅局調查,或是經過會計師盤點,提出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查明屬實者才能認列。如果企業無法提出證明文件,商品性質可能發生自然損耗或消失的情形,但是企業的會計制度健全,且經實地盤點後證實其商品盤損率在1%以下,也可認列。

國稅局舉例,最近查核營所稅申報案件時發現,轄內甲公司列報商品盤損800萬餘元,但其會計帳上的存貨記錄是採定期盤存制,甲公司只憑自行盤點的存貨記錄就直接列報商品盤損,也未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準備清單報請國稅局調查。

此外,甲公司經營鋼鐵買賣批發業務,商品性質不可能自然損耗或消失。國稅局綜合上述因素,判定其列報的商品盤損不符規定,將其該年度的課稅所得額增加800萬餘元,並補稅13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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