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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作業要點
http://www.ntx.gov.tw/eTax/eTaxIIFKnowledge.aspx

100年度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標準一覽表

 

可扣除金額

納稅義務人、配偶年滿70歲以上

123,000元(民國30年以前出生)

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以上

123,000元(民國30年以前出生)

其餘納稅義務人、配偶、受扶養親屬

 82,000

  

 扣除額

  單身者

 76,000

夫妻合併申報者

 152,000

薪資扣除額

有薪資所得者,其全年薪資所得總額未達薪資特別扣除額者,僅得就其全年薪資所得總額全數扣除。

104,000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一申報戶,註3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

27

每人25,000

每人104,000

 

100年度起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一覽表(單位:新臺幣元)

綜合所得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

全年應納稅額

500,000元以下 ×

5%

0

= 全年應納稅額

500,001 ~ 1,130,000 ×

12%

35,000

= 全年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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