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權轉讓

有限公司的股東轉讓其出資額 未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之股票 非屬證券交易,應屬財產交易,故無千分之三證交稅之課徵,僅以出資額售價與出資額成本之差額,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自行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有限公司股權移轉,需準備股東同意書,並在股東同意書上清楚標明你的股份,轉給誰,金額多少,並且進行公司章程變更,以及公司變更登記表的變更申請,就算完成。

除非你有新股東承接股份,新股東需要檢附他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就是準備一張股東同意書,由新舊股東一起簽名,即完成轉股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出售轉讓股權時,所得稅及證交稅之稅賦將因是否發行股票而有所不同。

若股東出售轉讓未發行股票之股權 : 其股東於轉讓股份時,持憑辦理過戶之各種「股份轉讓憑證」及其他代表「股份」之憑證,非屬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之有價證券,應免課徵證券交易稅。(財政部68.7.17台財稅第34879號函 )

該股權核非屬證券交易法第6條第2項及證交稅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所稱得視為有價證券之權利證書或憑證,故不發生課徵證券交易稅之問題。但因屬財產交易,股東雖不須繳納千分之三證交稅,但若出售有賺錢個人股東必須就交易所得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法人股東為公司營利所得。

若股東出售轉讓有發行股票之股權:則符合證交法所稱之證券交易所得,於股東股權出售轉讓時,股東須繳納千分之三證交稅

文件:

 

(二)程序

1.公司章程章程內是否有規定股權轉讓是否要開股東會或轉讓比率及是否有發行股票等等動作.

ps:是否有發行股票可至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繳納400元規費申請企業信用報告加查A18(股票簽證否)

2.依公司法第163條之意旨,章程不能限制及轉讓,公司股份之轉讓係以自由轉讓為原則,但發起人股份於公司設立登記後一年方能轉讓;另依同法第165條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股份之轉讓,僅須按法定程序向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可,毋庸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即使該股東具有董監事身份,於任期中轉讓如超過其於選任時持有二分之一而解任,依公司法規定,固應向主管機關申辦變更登記,如未申辦此項變更登記,依同法第12條規定,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並不影響實際轉讓行為之效力。

3.股權轉讓協議書訂立價格、股數、成交日、買受雙方資料等

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第四條:   二、非經由證券經紀商出售之證券,為收、付款紀錄、證券交易稅繳款書、買賣 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買賣價格之文件。

4.有發行股票之股權交易日填證交稅繳款單及買受人繳納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44W32

未發行股票者申報個人綜所時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

可洽台北國稅局總局02-23113711#1715顏小姐

 

 

 

股東常問問題:

1.如何拿回股權/投資額:

 1.1減資:公司經股東會同意進行減資,將資金退還股東

   1.2出讓:股權擁有人賣給受讓人,需完成(一)程序

  1.3其它:繼承.公司合併

2.買賣價格如何訂?

通常一定會大於公司"淨值",如低於淨值,國稅局通常也會以淨值

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13

    個人從事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之證券交易,未依法申報交易所得,或未提供實際成交價格者,除稽徵機關已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格,應以該價格計算 外,應依下列方式計算其收入:

    一、屬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之證券者,上市、上櫃股票以成交日之收盤價格興櫃股票以成交日之加權平均成交價格,計算其收入。成交日無收盤價格或成交價格者,上市股票以該日之開盤競價基準;上櫃股票以該日之開始交易基準        價;興櫃股票以該日後第一個有交易價格日之加權平均成交價格,計算其收        入。

    二、屬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之證券者,以買賣交割日前一年內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或買賣交割日公司資產每股淨值,計算其收        入。

 

私人間買賣未上市、未上櫃股票應如何代徵證券交易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常接獲民眾詢問私人間買賣未上市、未上櫃股票應如何代徵證券交易稅。該局說明,依據證券交易稅條例之規定,凡買賣有價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應依規定由代徵人(即買受人)於買賣交割之次日填具繳款書向國庫繳納證券交易稅。

  該局提醒,倘因一時不察,未依規定繳納證券交易稅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納稅人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免予處罰。否則一旦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除補徵稅款外,尚須按應代徵未代徵之應納稅額處1倍至10倍之罰鍰,民眾不可不慎。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就近向各地區國稅局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蘇股長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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