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裡有最新稅法書籍,及期刊我借了幾本回家,稅務員很高興有人去看,更別說借,一口答應我.
當日還受邀做了"測試員",要裝成一般民眾.回家打去國稅局問事,看國稅局的人員及總機的禮貌度及回答問題態度等等,並做成記錄及評分.
結果連打第二通時,總機應認出我,好像回答的更制式囉..轉接人員還同一位,只好掛斷又重打自己挑一位分機打去問題目.
新竹縣的稅務員真的很親切.回答的也很仔細.(目前新竹縣是我工作十多年來真的服務最好的國稅局)
1.簽證案件:有完整及帳務經驗之實力,客戶群非只有書審案件,有實力才能接簽證案件,經的起考驗。
2.產業實務經驗:絶非只有事務所工作經驗 ,擁有有多產業實作經驗,實地瞭解行業別之生產流程,有利帳務處理合理性;一步一腳印由基層工作開始一路晉升主管,再加上任職顧問公司輔導多家客戶獨立帳務處理之能力(立帳到結帳產出報表.營業稅申報等)、會計制度建立、二帳合一、教育訓練等經驗。
3.溝通無障礙:用客戶的語言模式與思想,讓客戶簡單輕鬆了解稅務及配合,減少客戶工作量。
4.成本帳務:有完整的組織架構及成本製作經驗,成本合理達到節稅效果。
5.不會為了本所方便而請客戶變更原合理的作業 ,並隨時提供或告知客戶新知及調整。
6.隨時提供稅務新知於網頁上或mail或電話通知客戶。
7.多元服務內容深而廣。(外包:企業薪資計算、勞健保計算、內部帳務處理或輔導、會計作業流程等規劃、會計人員或老闆會計知識及流程或稅法等相關教育訓練、輔導二帳合一...)
8.誠信、負責、合法:絶無收了費用又無實際做到帳務要求 ,合法正派經營。
9.任職公會理事、國稅局志工,隨時掌握國稅局脈動。
10.行政院青輔會創業諮詢團員 ,提供創業貸款相關資訊。
11.帳務處理細膩及費心,簽證案件配合過的會計師都稱讚。
12.誠實合法開立收據給客戶、收費透明公道。
13.隨時進修。
14.提供暫結報表次數較同業多次 ,即時入帳,客戶不會到年底才知帳務狀況。(客戶準時提供資料完全狀況下)
15.不代繳費用。提供401申報書及繳款單由客戶自行繳納,防止應繳未繳及申報與繳納不符。
16.全面電腦化帳務處理。
17.客戶群區域廣。
18.每年結算申報後,準時提供帳冊、憑證供客戶保存、確實有做帳的有力證明。
19.主動通知客戶帳務、節稅問題,並提供最佳方案供客戶參考。
20.客戶問題回覆快速。
21.輔導內控、或輔導公司會計有能力自己稅務申報、結帳。
22.承接內帳替代會計人員人力不足之問題。
23.培訓出多位產業會計獨當一面自行申報及帳務處理,一套帳作業。
24.新竹市企業榮譽指導員:提供企業經營財會問題建議、參訪企業學習。
25.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財會顧問:輔導多家企業自主記帳並完成結帳產出報表,並提供即時政府資源予適合之客戶。
一.沒有會計人員,會計外包:
請一位員工除了薪資成本外,勞健退.訓練等都是額外的成本,而訓練好了可能又面臨人員異動.
下表,請一位25000.-人員,公司勞健退即要負擔4,361.-,
您負擔的成本,捷策為您想到了...
您只要少少的成本,捷策替您服務您要的工作內容,如果您考量公司工作量不多,請一位人負擔又太多,確又希望有帳務經驗.捷策是您的好夥伴.
您可以選擇:內帳、外帳、一套帳。
歡迎您來電洽詢.
下表102.7年公司負擔費用
薪資 | 公司負擔金額 | 公司保險成本 | ||
勞保 | 勞退 | 健保 | ||
19,047 | 1,200 | 1,143 |
962
|
3,305 |
25,000 | 1,587 | 1,512 | 1,262 | 4,361 |
30,000 | 1,909 | 1,818 | 1,517 | 5,244 |
35,000 | 2,287 | 2,178 | 1,818 | 6,283 |
40,000 | 2,527 | 2,406 | 2,008 | 6,941 |
45,000 | 2,675 | 2,634 | 2,294 | 7,603 |
50,000 | 2,675 | 2,634 | 2,534 | 7,843 |
二.輔導自己記帳或申報
各類扣繳申報、營業稅申報、開帳、完整內帳、代理財務主管、財會實務教學或審核
如果您公司已有一群會計,或期望自主記帳或一套帳。=>輔導多家企業自主報稅記帳一套帳作業,讓業主每月準時看到報表,捷策是您最佳選擇.
會計主管:本所代職審核公司會計帳務及輔導,讓成長中的企業能帳務自主與成長,省去公司高薪聘請會計主管。
三.輔導內外帳合一
將外帳接回公司自行作業
內外帳合一成一套帳處理
擴大服務非本所的客戶,歡迎利用.
秉持服務精神、掌握第一線即時與政府的連繫,感謝前理事長的愛載推薦,讓本人當選此屆理事,雅如會提供更多的附加服務給各位.
稅務代理人(會計事務所)與記帳士之不同
歷史:
以前會計事務所是不需有任何國家考試即可幫客戶代為稅務申報及帳務處理,「記帳士法」業於本(九十三)年六月二日經總統令公布施行。該法制定的主要目的,係為建立記帳士制度,協助納稅義務人記帳及履行納稅義務。94年第一屆舉辦記帳士國家考試。
財政部說明,依「記帳士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經記帳士考試及格,並依該法領有記帳士證書者,得充任記帳士此外,該法通過後,記帳士之執業場所均應註明為「記帳士事務所」,一方面傳統使用之「會計事務所」將漸漸走入歷史。
記帳士:
國家考試合格。記帳士證照其實就是一張合法專業可以幫人處理稅務問題及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執業場所為「記帳士事務所」。
稅務代理人:
廣益的說即還沒有記帳士考試規定之前,已開業會計事務所三年,未具備記帳士證執業者。
依「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已從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滿三年,且均有報繳該項執行業務所得,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得登錄繼續執業。但每年至少應完成二十四小時以上之相關專業訓練。前項辦理專業訓練之單位、訓練課程、訓練考評、受理登錄之機關、登錄事項、登錄應檢附之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其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依該條文規定,可以登錄繼續執業的人員,必須具備二項條件,第一、「記帳士法」施行前已從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滿三年,所謂「已從事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滿三年」之認定,按照立法理由的說明,是指有代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或有代理營業稅媒體申報核准文件、或有代理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申報核准文件、或領有稽徵機關核發之稅務會計記帳代理人員資料登記卡,其中之一滿三年者;第二、必須在執行代理業務的三年期間,都有向國稅局申報該項執行業務所得。只要同時具備以上二項條件的現行執業人員,都可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向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申請登錄。同時不以加入任何工會或團體為要件。不過,財政部強調,這類登錄繼續執業之人員,因為並沒有經過記帳士考試及格,所以主管機關將不會核發記帳士證書或執照。故後續需考上記帳士方可以記帳士執業。業場所為「會計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