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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公司依本所提供之應備文件明細備薺後提供本所,方能登打文件而後送件申請.
公司設立流程:(如有特許業需另加特許天數,每種特許天數不同)
以下工時以2.資料提供完全後方可設立作業起算日
流 程 | 主管機關 | 政府工作天 | 注意事項 |
1.預查申請 | 經濟部商業司 | 1-2天 | .提供3個公司名稱 (依序) |
.提供公司設立營業地址(最近期房屋稅單影本)+租賃合約+房東同意書正本 | |||
.提供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 |||
.提供公司營業項目 | |||
2.資本額存入 | 經濟部商業司 | 2天 | .請以公司名稱加“籌備處”三個字開戶 |
.存入二天後,請向銀行申請至第二天為止的存款餘額證明 | |||
.請影印存摺封面+封底、印鑑頁和金額存入頁 | |||
.提供各股東出資明細 及身份證影本 及職務(股份有限公司三董一監) | |||
3.公司登記 | 台北市政府或 | 3-7天 | .股東不得具有公務人員身份 |
新北市政府或 | .負責人需年滿20歲 | ||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 .核准後,請將經濟部核准公文及公司設立登記事項表傳真 | ||
4.營利事業登記 | 國稅局 | 7天 | |
5.購票證申請及發票購買 | 國稅局 | 1天 | .負責人需帶身份證正本至所轄國稅局簽名 |
6.進出口登記 | 國際貿易局 | 3天 | .請提供3個公司英文名稱(依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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