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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申請登記網路銷售稅籍應登記事項(112/1/15日完成佳)

主要新增網名稱/網址會員帳號(:在蝦皮帳號);在幾個平台有帳號就要登錄幾個。(銷售平台看不到自己公司名除外,:MOMO)

  • A.112/1/1新法上路,有網路銷售者,請自行上網申報,逾期申報依營業稅法46條申請營業登記事項不實或未依規定申請變更登記之罰責。(112年新設立者於設立15日內)

連結如下,

稅務線上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nat.gov.tw)

 

下圖:申辦情形如選擇「營業人自行申請」,有關公文文號內容,原已辦稅籍登記之營業人應輸入最近1次向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案件之核准文號,或稽徵機關掣發輔導申請登記網路銷售應登記事項之公文文號;新設立之營業人應輸入設立稅籍登記核准公文文號。

如真忘了公文日期及文號,國稅局內部自己有檔,國稅局講師說明可以先自由key in(這欄位講師告知為內部檔應會刪除不顯示填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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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有自行網站者必揭露:公司全名及統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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