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銷項稅額=銷項金額×徵收率

進項稅額=進項金額×徵收率

應納稅額(或溢付稅額or留抵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銷 項稅額)

PS:

1.目前徵收率為5%

2.留抵稅額為延續至下期扣抵銷項,不會因年度而歸零,至到公司解散清算或抵銷完銷項.

 

 

說明:
就銷售貨物或勞務過程中所增加的價值課稅。即按進銷之差額課稅。就營業人某一期間,銷售貨物或
勞務所收取之稅額, 減去其購入貨物或勞務所支付之稅額求得應納稅額。
計算公式:銷項稅額 - 進項稅額 +上期留抵= 應納(溢付)稅額 
舉例說明:
(一)

銷項稅額:15000元*5%=750元
進項稅額:10000元*5%=500元

應納稅額:750元-500元=250元 

 

(二)

上期留抵稅額:1,000元

銷項稅額:15000元*5%=750元
進項稅額:10000元*5%=500元

本期留抵稅額:750元-(500+1000)元=(750)元 =>下期可抵

 

 

arrow
arrow

    捷策稅會事務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